來自網友的疑問

ex.像是"入學許可"的取得...教育部留學甄試與留學貸款,都要求必須有"入學許可"才能進行其後的撥款,但問題是直接跟想跟的日本教授聯絡,教授點頭之後就會拿到入學許可,還是必須照著入學簡章,繳錢申請研究生--->念半年找教授--->再考院生入學考試?這往往會有時程銜接與是否須先自費的問題

 

言歸正傳

你提到教育部留學甄試與留學貸款

 這我沒申請過 並不清楚 亂講害了你就不好

我只考過交流協會 僅能就交協獎學金相關部分提供一些我的認識

 

1.報名時她的確也說要提入學許可

所以我那時也很困擾沒有獎學金 我是出不了國的

交協的複試是十一月 我如何先取得來年四月時入學的許可呢?」

後來通過初試後 複試要繳交的文件裡 交協才說是申請進度的說明就好了

坊間多認為應先拿到許可再考複試 否則對複試通過很不利(可參看批踢踢日留版)

我自己的經驗在結果上證明這是不要緊的(日留版亦非可盡信)

我是等到複試通過後 才去聯絡老師

拿到入學許可已經是一月的事了

 

2.不是全部 但大部份的日本大學裡 要念法律的大學院(不等於法科大學院)

都是要先找到老師的 就是所謂內諾

即使只是先申請去當研究生

所以順序上會是

找教授--->得到教授內諾--->照著入學簡章申請拿到入學許可--->繳錢研究生--->念半年或一年--->院生入學考試

東京大學法律系是少數的例外 不需先得內諾

因為他們會依你丟過去的研究計畫決定你的指導教授(之後也是研究生 再考院生)

 

3.是的 準備某程度的自備款恐怕是必須的

例如你拿到交協的錢可以到日本 她會給去程機票

而雖然學雜費可以向學校先申請緩繳

但交協的錢是在每個月的27號才撥錢下來

所以a.第一個月的生活費 以及住宿費卻不能不先準備

住宿費通常可能包含第一個月的b.房租和c.禮金和d.敷金(即押金)

abcd各簡單計以五萬日幣 二十萬的頭期款恐怕是必要的

每個人的伸縮彈性不同 情報蒐集能力有別 城市或居住地區也不一樣

不考慮特殊情況 例如有親戚 熟人照應

這數字往下壓到十五萬也是極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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