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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2(三) 上午10:30
寄件者:
收件者:
"FZ "
副本:
從結果來看
任何事既然發生了必有其原因
這在基督神學也討論過
他們追溯造物主為第一因
那何需搬出佛法來呢?
 
可是FZ大師搬出佛法來的論證
竟然是 殺人沒有那麼簡單
真是令人失望呀!!
 
你如果是告訴我說
志要推動某個社會改造工程
或是你當外交官要讓台灣重回聯合國
沒有那麼簡單
那我或許可以比較心服了
 
我不太想辯論下去
可是 上一封信我似乎講得太委婉
所以我只好挑明了講
FZ大師的命定論缺乏彈性 我無法接受
舉例來說好了
你說殺人沒那麼簡單
那麼 其實殺自己也沒那麼簡單吧
那是當然的啦
如果我們看到好朋友發出自殺警訊
我們一定會去注意
 
可是
這世界上還是很多人自殺成功了
你的無彈性命定論就會說
因已經埋下 果必然產生
所以沒有朋友的某人A有自殺之因
又沒有阻他自殺之因
故 其自殺乃屬定局
 
然而 
拙見以為
佛法講的因果並不如西方人理解的直線邏輯那麼單純
那是因為 因緣和合的複雜
(亦即 至少 並非有因即有果 還有緣的問題)
不是我們受時間限制的生物
那麼容易掌握的
 
硬要去理解 硬要去說明它
我只能接受多重宇宙的觀念
某些宇宙裡A的鄰居B比較雞婆
他的一個起心動念 干擾了A的自殺進程
此後B結下了一個救人一命的善緣
而其他宇宙裡 B壓抑了自己的好奇心
所以A自殺成功了
AB仍然是平行線
 
當然
之所以無法接受FZ大師的命定論
很重要的一個原因
就是 這跟印度人的想法未免太像
是這個階級 就是這個階級
你是高貴的婆羅門 生來就是
你是低賤的種姓 不該反抗宿命
 
如果所有人都這樣想
那這樣的社會要如何進步呢
因為 不屑於無明造作 所以
即使看到不公不義的事 也只會說
反正 她會得救就會得救 不會就不會
她會十二歲被迫嫁給老頭 也是她的命運
一切都與我無干...
 

--- 10/9/21 (二),FZ  寫道:


寄件者: FZ

主旨: 死刑與因果
收件者: "明" , "志"
日期: 2010年9月21日,二,上午8:58

忍不住再談最後一點,就是因緣。

佛法說的,任何『果』的發生,必須依賴所有『因』的到位,才能發生。

也就是,今天你要選上總統,要考上律師,要殺一個人,要能代理孕母…… 不管你想要做什麽,除非『天時地利人和』,不然,你動也動不了。

志欣,你們這幾個禮拜一直在談廢除死刑的事情,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想過:殺人真有那麼簡單嗎?若沒有天時地利人和,你一根手指頭都動不了!

而一個特定的『果』得以發生,主要便在於『因』的集合、到位。因,就是我們的業,跟你的聰明才智、努力不努力、善良不善良,無關。一旦業在那裡,因產生果,果就只能必然發生。否則,便無因果。也就是說,會有事情可以不需原因便可自己發生。但這是不可能的,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有原因。也因此,『因』既然已經埋下,『果』就只能必然成立。必然成立,便是命定論。



2010/9/21 FZ @gmail.com>
其實,認真一點的討論是這樣:

你講的那個版本,基本上仍是同一個版本,即:你喜歡學術更勝於喜歡實業,不管是有意識的選擇(執業後,放棄律師工作,去日本唸博士),或無意識的選擇(考不過律師考試,去F大唸碩士,最後去日本念博士)。

不管你有沒有考過律師考試,你的「業」都會讓你最後選擇學術。

而平行宇宙其他版本的話,舉例來說,你會喜歡在法庭上一展身手,更勝於在研究室裡鑽研理論。

甚至,你可能發現你根本就對法律沒興趣,你喜歡小朋友,而決定去唸師範院校,最後跑去國小或國中教書,成為學生最喜歡的一個老師。

「業」會決定你的個性,並在各個意識層面創造你的“實相”,不管是有意識或潛意識。

除非你能改變你的業,不然你就是會走那條業力之路,經歷那些事情。如你自己說的,就算考上律師,你還是會唸碩士,最後會想去拿博士。所以,殊途同歸,你並不會跑去幼稚園當老師。

台大法律畢業,卻去當幼稚園老師,並非完全不可能。有些台大醫學系的學生就選擇了放棄醫科,而跑去唸歷史系、數學系…… 我有一個台大醫科的同學,他的同學藍弋丰沒當醫生,反而跑去當譯者兼作家,《海角七號》的小說版就是他執筆的。這個人,兩位搞不好就都認識,26班的。

命運是不是很有趣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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